其实现在好多人追时尚都钻进死胡同了——总觉得得挂大牌logo、穿高定才叫有品位,可巩俐两口子这穿搭倒像给燥热的时尚圈扇了阵风,凉丝丝的,让人突然醒过来:原来舒服、合适比什么都强。
你看她穿的粉色卫衣,软乎乎的像春天刚冒头的桃花瓣,搭条硬挺的牛仔短裤,甜得刚好,不齁人;脚上那双599的运动鞋,我上周逛超市还见阿姨们抢着买,软底软面的,走一天都不磨脚,配裙子配裤子都不违和,这不就是把钱花在刀刃上?

再说她老公那身白衬衫加白裤子,干净得像刚晒过的棉床单,带着阳光的味道。
好多男的穿白衬衫要么扣到顶像卖保险的,要么松松垮垮像睡袍,可人家这一身——衬衫领口敞两个扣,裤子是直筒版型刚好卡在脚踝,显腿长又不紧绷,少年感这不就来了?

还有那副墨镜,不是那种大得遮半张脸的夸张款,框型贴着脸,戴上去像加了层温柔的滤镜,神秘又不招摇,细节里的讲究才是真品味吧?
巩俐穿浅蓝色毛衣配紧身牛仔裤那套也特戳人,浅蓝色像把天空揉碎了织进毛线里,清清爽爽的,紧身牛仔裤刚好裹出腿型,不刻意露肉,却把身材的优点都显出来了。

现在好多女生为了显瘦要么穿勒肚子的鲨鱼裤,要么穿像麻袋的阔腿裤,可人家这一身,松紧要害掐得准,这不就是“会穿”的终极秘诀?
她老公的白衬衫配黑阔腿裤更绝,经典黑白配,可人家穿得不像写字楼里的打工人,倒像刚从咖啡馆出来的艺术家——衬衫塞一半露一半,阔腿裤垂感好,走路带风,成熟又不油腻。

你说为啥同样的单品,有些人穿得像制服,有些人穿得像时装?
不就是选对版型、搭对“自己的感觉”吗?

其实时尚这事儿,说到底是“穿自己”,不是“穿牌子”。
你看巩俐两口子,没穿什么大logo,没搞奇装异服,可往那儿一站,就像从生活里走出来的风景——舒服、自然,让人想看第二眼。

现在好多人追着潮流跑,今天买BM风,明天买工装风,结果衣柜堆得满当当,穿出去要么像偷穿别人的衣服,要么像马戏团的小丑,何苦呢?
你有没有过这种体验?

某天翻出压箱底的旧卫衣,配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穿双软乎乎的运动鞋,出门反而有人说“你今天真好看”?
其实这就是时尚的本质——让衣服为你服务,不是你为衣服妥协。

巩俐两口子把这点玩明白了,所以哪怕穿599的鞋子,也能穿出少女感和少年感,你说这是不是比穿几万块的衣服更厉害?
说到底,穿衣服就是穿心情、穿性格。

没必要为了“时尚”逼自己穿不舒服的衣服,也没必要为了“高级”买一堆用不上的牌子。像巩俐那样,选件合心意的卫衣,配条称身材的短裤,穿双舒服的鞋子,往阳光底下一站,比什么都强——毕竟,好看的前提是,你得像“你自己”啊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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